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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级数学期中知识点

来源:学大教育     时间:2014-12-07 16:47:44


时间转瞬即逝,同学们即将迎来这学期的期中考试,在这一星期的复习中,同学们不要一味地去做题,而是回归课本,根据老师考试要求,有目的,有针对性地复习,以下是四年级期中考试知识点。

(一)四则运算:

运算顺序:

1、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,如果只有加减法或只有乘除法,都要从左往右按顺序(依次)计算。

2、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,有加减法又有乘除法,要先算乘除法,后算加减法。

3、算式里有括号时,要先算括号里面的。

(二) 位置与方向:

1、根据方向和距离确定或者绘制物体的具体地点。(比例尺、角的画法和度量)

2、位置间的相对性。会描述两个物体间的相互位置关系。(观测点的确定) 3、简单路线图的绘制。 (三)运算定律及简便运算:

1、加法运算定律:

1、加法交换律:两个数相加,交换加数的位置,和不变。 a b=b a

2、加法结合律:三个数相加,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加,再加上第三个数;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,再加上第一个数,和不变。(a b) c=a (b c)

加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。 如:165 93 35=93 (165 35)依据是什么?

2、连减的性质: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,等于这个数减去那两个数的和。 a-b-c=a-(b c)

3、乘法运算定律:

1、乘法交换律:两个数相乘,交换因数的位置,积不变。 a ? b = b ? a

2、乘法结合律:三个数相乘,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乘,再乘以第三个数,也可以先把后两个数相乘,再乘以第一个数,积不变。

( a ? b )? c = a ? ( b ? c ) 乘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。   如:125?78?8的简算

3、乘法分配律: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,可以先把这两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,再把积相加。(a b)?c=a?c b?c

4、连除的性质:一个数连续除以两个数,等于除以这两个数的积。 a ? b ? c = a ? ( b ? c)

5、有关简算的拓展:

102?38-38?2   125?25?32 125?88      3.25 1.98    10.32-1.98 37?96 37?3 37

易错的情况:0.6 0.4-0.6 0.4 38?99 99

(四) 小数的意义和性质:

1、分母是10、100、1000……的分数可以用小数来表示。

2、小数是十进制分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。

3、小数的计数单位是十分之一、百分之一、千分之一……分别写作0.1、0.01、0.001……

4、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间的进率是10。

5、小数的读写法:读法:整数部分按照整数读法来读,小数部分要顺次读出每一个数。

写法:整数部分按照整数的写法来写,整数部分是0就写0,小数部分依次写出每一个数。

6.小数的性质:小数的末尾添上“0”或去掉“0”,小数的大小不变。注意:小数中间的“0”不能去掉,取近似数时有一些末尾的“0”不能去掉。作用可以化简小数等。

7.小数大小比较:先比较整数部分,整数部分相同比较十分位,十分位相同比较百分位,……

8.小数点位置移动引起小数大小变化规律:

小数点向右:移动一位,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10倍; 移动两位,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100倍; 移动三位,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1000倍; ……

小数点向左:移动一位,小数就缩小10倍,(小数就缩小为原数的 ); 移动两位,小数就缩小100倍,(小数就缩小为原数的 );

以上是关于四年级期中考试知识点,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内容,希望对同学们的学习有所帮助。最后学大教育祝同学们都能在这次期中考试中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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